一、合成纤维吊装带分为柔性吊带和扁平吊带:
1、柔性吊带:
由多股加捻成承载芯并封闭在护套里的吊带,分为两种,即环形( )和异形(O—O O ),载荷范围0.5T-300T,长度0.5m-80m O O
2、扁平吊带:由无梭机一次织成并经染整加工成型吊带,可分为单层多层,有环形和两头扣及多种形式,载荷范围0.5T-30T,长度0.5m-80m。
3、保护套:由皮革或其他材料编制而成的组件,对带子起保护作用,但不影响吊带的承载能力。
4、末端件:加在吊带末端的环,钩等金属件。
5、吊带破断力(kgf):吊带在检验中能承受试验载荷的***大力。
6、吊带***大的有效力(MFU):吊带所允许承受的***大作用力。
7、吊带安全系数:破断力与***大有效力的比较值,按JB/T8521-2007标准规定***小安全系数为6,吊带的安全系数:吊带破断力/吊带***有效力≥6
8、极限工作载荷(WLL):吊带在垂直状态下所允许承受的***大
重量。
9、吊装方式系数(M):由于吊挂方式不同,而影响承载能力的一种修正系数,用来计算***大安全工作载荷。
10、***大安全工作载荷(SWL***):在正常使用条件下,即不考虑可能出现的极端情况,如高温、磨擦、化学作用等所允许的承受质量,以千克(kg)或吨(T)表示:SEL***=WLL×M
二、合成纤维吊带的选用:
1、规格:可根据所吊装实际物体的重量,决定选用所需吊带大小(详见下表):
2、根据不同的吊装方式(M),确定安全工作载荷(SWL***),正确选用纤维吊装带(见附录A:图A1)
三、吊装带的安全使用
1、吊带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,检查吊带表面是否有横向、从向擦破或割断,边缘、软环及末端件是否有损坏,确认吊带良好方可进行吊运。
2、严格遵守吊装方式系数(见附录A),正确使用吊带。
3、吊运工件表面应平滑,不得有尖角、毛刺和棱边,杏则应使用吊带专用护套和护角。禁止用吊带直接吊运有尖角、毛刺和棱边的物件。
4、当用软环直接吊挂使用时,其支承件直径不超过软环内长的1/3,如果带宽大于75mm时,不应直接用软环与钩环连接悬吊,如果带宽小于75mm时,可以用软环直接与钩环连接悬吊,但钩环的曲率半径不得小于带宽的0.75。
5、不得集中使用不带保护的栓结吊升方式。
6、不得将软环同任何可能对它造成损坏的装置连接起来,软环连接的吊升装置应平滑、无任何尖锐的边缘,其尺寸和形状不应撕开缝合处或使带子负载过重。
7、在移动吊带和货物时,吊带不准随地拖曳,以免损坏吊带表面。
8、在承载时不得在打结或打拧的状态下吊运。
9、禁止吊带长时间悬挂货物。
10、当货物停留在吊带上时,不得将吊带从承载状态下抽出,以免损伤吊带。
11、吊带在吊运过程中应避免被它物挂住或受其它冲击载荷。
12、吊运物品吊带软环张开角度不得超过200。
13、吊运过程中不得改变受载状况。如需几支吊带同时使用时,尽可能布在每支吊带上。
14、禁止用打结的方式来连接或接长吊带。
15、吊带在使用中尽量避免酸、碱等化学物品的接触,避免在高
温和有火星飞溅的场所使用。如吊带被弄脏或在有酸、碱的环境中使
用后,应立即用凉水冲洗干净。
A、聚酰胺(尼龙):对酸有中等强度腐蚀作用;在潮湿环境下强度降低约15%;不受碱影响;紫外线会加速它的老化。
B、聚酯(PES):在碱中会损坏;具有中等抗酸腐蚀能力。
C、聚丙烯:酸、碱对它的影响很小。
16、不使用时,应将吊带放置在专用存放架(处)。吊带不堆放
置在明火、有明火作业或其它热源附近。不准长时间放置在烈日下。
17、每天使用完毕,应将吊带上的油污等用清水擦拭干净后放置在专用存放架上。
四、合成纤维吊装带的报废标准
1、当吊带表面损坏时。如吊带被尖物划伤,吊带边缘割断等。
2、无标记、标牌或标记、标牌不清楚时。
3、当与吊带原由颜色改变较大时。
4、当软环缝合处出现撕开时。
5、当末端出现变形、裂纹时。
6、当绳、带粗细出现变化时。
7、当绳、带长度出现变化时,工作载荷时<3%。
8、经常疲劳使用无损1年需报废。
9、长期存放超过1年时。
10、长期露天作业,露天存放不超过半年。